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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6-13   浏览次数:20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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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之品格、法律之涵养

    作者:张伟律师


      高考时,出于稳妥起见,稀里糊涂的选择了看上去招生名额很多的法学专业,在之后的几年大学生活中,一直没有对法律产生过很浓厚的兴趣。以至于在一次课中,当时教授我们合同法的老师问我以后会不会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时,我竟脱口而出说更加喜欢历史。

      白纸铅字的法条过于冷冰冰,对我而言毫无生动的感觉。直到一次读了美国大法官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才豁然开朗,先前觉得法律过于冷冰,是因为我主观的将法律与实践经验割裂开来,缺少实践的磨练,当然无法感知法律运用的乐趣,而律师正是在实践中不断运用法律为公平正义而战斗,通过一件件案件积累法律经验,盘活自己的法律生命。

      从那以后,我就慢慢树立起了要做一名律师的梦想,我认为律师所从事的便是如何将法律与实践很好地契合在一起的工作,让法律和我之间不在有冷冰冰的隔阂。那以后,通过努力学习,我终于如愿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又非常幸运地进入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开始了实习历程。

      刚进入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就对“品涵”这两个字产生了兴趣,正如很多企业的名称都有其特定的寓意一样,“品涵”这两个字也不例外。问了所里的同事,才知其指的是“正义之品格、法律之涵养”。这简短的十个字不仅是律所的所训,更是我实习期间和以后执业生涯的座右铭。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在立所之初,就十分重视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所训很好地诠释了本所律师的职业理念,便是为实现法律的正义。
      在正式进入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实习之前,我同绝大多数普通人一样,鲜有机会接触到律师,对律师这个职业的了解更多的来自港台和欧美的电影或电视剧,剧中的律师雄辩有力、口若悬河,以为中国的庭审也是如此。但是正式实习以后,通过几次庭审的观摩才发现中国从实质上来说属于大陆法系,法庭审理是由法官处于主导地位,采用纠问式审判,庭审风格趋于稳重庄严,给人按部就班的感觉,而显得不够精彩。实际上,这个与中国律师的能力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主要还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庭审制度不同造成的。

      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步入社会之前对社会知之甚少,不知道也没有学会如何将书本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极易染上眼高手低这一通病。在我刚进律所实习的时候,也严重存在这一问题。对于一些案件可以从理论上予以大谈特谈,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具体运用操作,却是往往力不从心,不知道从何处着手。但是在实习过程中,在老师和律所的同事们的耐心指导下,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接待咨询、如何书写诉状、如何立案、如何应对庭审突发状况等等。他们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优秀的能力指引着我,使我能够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情况下抓住每一次学习的机会提高自己,努力使自己向一个合格的执业律师成长。

      今年,我顺利的拿到了律师执业证,欣喜之余,我清楚地知道这只是我通往成功道路上迈出的极小一步,在以后的执业生涯中会有更多的挑战与磨砺等着我去经历,但是无论如何,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所有同事对我的鼓励和帮助会陪伴我渡过每一个难关。星星之火,已在心底燃起,律师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个梦,而是必须践行为正义、为荣誉而战的诺言,捍卫作为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一名执业律师的尊严与荣耀。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唯此,才能成就伟大的律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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