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龙,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后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主任、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联系方式:15205518339,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城国际D座2601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
工作经历:
现就职于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工作以来参与过多起刑事和民事案件。为故意伤害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强奸案、寻衅滋事案、拒不支付农民工报酬案、抢劫案等多种类型的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不起诉处理、缓刑适用、减刑。
也参与办理大量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股权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医疗事故类纠纷案件等多种类型的民事案件。
同时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长期法律顾问,还是安徽电视台、合肥电视台等多项经典栏目的长期客座嘉宾律师。
典型案例:
(1)安徽某建筑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罪一案中,为该公司制定企业合规计划书,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
(2)江苏的陈某某涉嫌抢劫金店案中,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积极沟通协调,最后获得了不起诉处理的良好结果;
(3)巢湖的夏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中,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后又使得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4)关某某涉嫌诈骗、非法侵占农用地罪一案中,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后,又获得了缓刑处理的良好效果;
(5)朱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处理结果;
(6)李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成功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并为其争取到了最低刑期;
(7)杜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案中,为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当事人成功又办理缓刑,当事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8)安徽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律师的亲自取证和调查走访,成功为当事人要回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9)王某某在治疗期间死亡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患者先后在普通医院、三甲医院治疗,最终死亡。接受患者家属委托诉至法院,经过司法鉴定、对方鉴定异议、鉴定人出庭作证、一次开庭、二次开庭多次环节,最终帮患者家属取得高额赔偿。